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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直播消费总体满意率需提升(主题)
中工网讯(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杨召奎)北京市消费者协会5月31日发布的《网络直播业态消费调研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显示,网络直播消费总体满意率尚需提升,受访者期待直播带货行业在加强平台管理、推动行业自律、提高主播素养、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持续改进。
《报告》显示,多数受访者在选择网络直播消费时,最看重的是质量、价格、品牌这些“硬指标”。看重商品质量的受访者最多(76.87%),其次是看重商品价格(64.11%)和品牌(59.27%),此外是平台形象(42.46%)和主播信用(39.25%)等方面;出现商品质量(79.21%)、虚假宣传(69.29%)、售后保证(62.35%)、价格欺诈(48.98%)和发货(45.36%)等问题或纠纷是消费者最为担心和关注的因素。
对于网络直播消费的改进建议,近八成(77.04%)受访者认为平台应加强管理,六成(62.35%)受访者认为应加强行业自律,五成(52.16%)受访者认为应提高主播个人素质与职业素养,四成(40.30%)受访者认为应明确和细化相关法律责任。
《报告》建议,直播行业要主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活动。运营平台要完善内部监管措施和自治规则;主播要主动担起责任,不做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;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,加强产品质量把控,切实做好售后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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