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有群众向澎湃新闻反映称,山东济宁汶上县义桥煤矿4月15日发生了一起亡人事故,一人在工作过程中在井下发生意外身亡,事故发生后煤矿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汇报,属瞒报。针对此事,6月16日,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,经调查,并非安全生产事故。
举报群众称,他此前在义桥煤矿工作过,近日在和义桥煤矿前同事交谈时,了解到义桥煤矿日前发生了一起事故。一位自述在义桥煤矿工作的男子向澎湃新闻介绍,4月15日上午,他在井口处看到了救护车,后了解到,井下发生了一起事故。
该男子介绍,据他了解,煤矿一名师(音)姓工作人员在井下作业时,不慎被高处坠落的铁架砸到,后身亡。煤矿私下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协议,瞒报了这一起亡人事故,“现在已经处理完了”。
6月13日,澎湃新闻将上述线索反映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,工作人员建议向地方反映。澎湃新闻将相关情况反映至汶上县应急管理局。
6月15日,澎湃新闻曾再次联系汶上县应急管理局,工作人员曾表示,执法人员仍在调查。
16日,该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通报了调查情况。他介绍,经调查,4月15日,义桥煤矿未发生以上情况。4月16日11时30分许,该矿井下工作人员师某,因突发疾病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。当日17时30分许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病历显示,师某颅脑无明显外伤,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,心脏骤停。调查人员询问工友,工友反映称,发现师某倒地时,没有物体打击或者机械伤害的情况,师某安全帽正常佩戴,安全帽完好。
汶上县应急管理局核实认为,师某死亡基本排除外部原因,非安全生产事故。
公开资料显示,义桥煤矿位于山东省汶上县义桥镇境内,矿井2003年6月开工建设,2006年1月投产,井田面积约17.5平方公里,主采低灰、低硫、高发热的优质三层煤,2015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80万吨/年,为低瓦斯、中等规模矿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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